当事人可就近选择法院立案|5月起江苏省内实现跨域立案
(资料图片:南京鼓楼法院诉服务中心 李自庆 摄)
5月5日下午,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与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法院顺利对接原告郑某诉被告南京某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清算责任纠纷一案的跨域立案材料交接工作,由此江苏首例省内外法院跨域异地立案案件成功立案。
记者了解到,立案登记制改革两周年之际,今年5月1日起,江苏高院立足于全省法院范围开展“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对属于江苏省内异地法院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需要因法院管辖而奔波诉讼,可以就近选择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从而实现“跨域立案”。
“改革的原动力在于方便群众,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切实让当事人享受到快捷便利的诉讼服务。”回溯推进历程,省高院立案庭庭长张婷婷介绍,自去年5月1日起,盐城两级法院全面推行“跨区域立案”,辖区内6县3区1市所有当事人都可以根据自己住所情况选择相关法院就近立案,并由该法院通过网上立案系统帮助将诉讼材料提交到有管辖权的法院,从而实现了“全市立案一个门”。
“贯彻最高法院对立案登记改革的最新部署要求,推广盐城等地区的先行经验,全省法院不断创新,建立起全省法院之间系统化、常态化、制度化的协同联动机制,开创了跨地域、跨法院、跨层级的诉讼服务新格局。”张婷婷说。
采访获悉,鉴于跨域立案诉讼服务与江苏法院已全面开展的网上立案工作的高度重合性,省法院结合自身工作特色,将跨域立案诉讼服务与网上立案工作紧密结合,起草了《关于运用网上立案系统在全省法院开展跨域立案诉讼服务的规定(试行)》,明确了网上立案系统与跨域立案系统各自的服务范围,从而针对不同当事人的诉讼能力为当事人提供了全覆盖、全方位的跨域立案诉讼服务。
省高院立案庭副庭长王 淳介绍,为确保“跨域立案”工作顺利开展,江苏高院已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对该项工作的人员、技术、设备保障等提出具体要求,并举行全省法院跨域立案业务培训。同时要求全省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跨域立案窗口,以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布服务范围和工作流程。
(来源:《江苏法制报》2017.5.18)